公告日期:2026-08-19
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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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gpu, Shang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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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释义 ...... 2
一、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 6
二、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及合法合规性 ...... 7
三、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法定程序 ...... 11
四、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 ...... 13
五、本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 ...... 13
六、关于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13
七、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 ...... 14
八、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 14
九、结论性意见 ...... 14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
公司、安诺其、上市公司 指
安诺其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指
股票激励计划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
《激励计划(草案)》 指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
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 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
指
性股票 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解除限售流通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
(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董事、高级
激励对象 指
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骨干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
授予日 指
日必须为交易日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确定的、激
授予价格 指
励对象获得公司股份的价格
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
尚未成就,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限售期 指
偿还债务的期间,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
完成登记之日起算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
解除限售期 指 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
流通的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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