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陈凌云
各位董事:
作为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向各位董事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陈凌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年6月获厦门大学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学位;现为东华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工商管理系副主任,会计专业硕士学位点学术负责人。主要研究领域包括会计准则、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审计等。在《会计研究》《科研管理》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几十篇,出版专著、主编、参编教育部规划教材十余部。主持并参加过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省部级重要科研课题和多项横向课题。2009年作为财政部内部控制规范体系重点科研课题组成员,参与了《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起草、意见征求和最终的定稿过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会议8次,实际亲自出席董事会8次;2025年共召开2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2次股东会。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每次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按照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4次,实际出席会议4次。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部2024年度工作总结及2025年度工作计划》《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补充确认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审计部2025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及第二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审计部2025年半年度工作总结及第三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审计部2025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及第四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1次,实际出席会议1次。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关于2025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2次,实际出席会议2次。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评报告》《关于补充确认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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