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2025年归母净利润为负(亏损),创业板公司必须在1月31日前披露年度业绩
- 只要2025年归母净利润为负(亏损),创业板公司必须在1月31日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不存在“无预告却亏损”的合规情形。
- 若未披露2025年业绩预告,唯一合规前提是2025年归母净利润≥0(盈利),即亏损金额上限为0元。
- 2025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已亏损3694.24万元,若全年仍亏损,公司必须披露业绩预告,否则违反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规则》,面临监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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