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6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作为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诺其”或“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对安诺其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2021 年 4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42 号)同意注册,2021 年 4 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3,966,942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3.6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9,999,999.46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5,895,251.83 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4,104,747.63 元。上述募集资
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于2021年4月13日对本次发行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21】第 03628 号)。
(二)2024 年 1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54 号)同意注册,2024 年 1 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4,098,360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4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3,999,998.4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858,583.35 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0,141,415.05 元。上述募集资
金已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于2024年1月26日对本次发行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24】 第 00547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保 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一)2021 年 4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 2021 年 4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及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调整后募集 项目原定达
序 募集资金拟 2025-11-30 累 已投募集资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投资金额 资金投资总 到预定可使
号 投入金额 计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占比
额(注 1) 用状态日期
金金额
1 22,750 吨染料及中间 30,898.00 2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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