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1 20:01:08 股吧网页版
安诺其: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2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1、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2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上海亘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3、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24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并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4、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7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5、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6、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7、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运作规范,勤勉尽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地检查和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2024年度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符合现行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郭亚鹏、吴子彧、宋锋焰、上海智鸿同舟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智鸿同创信息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