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12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事项之专项现场核查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机构”)系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诺其”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
律、法规要求,国泰海通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对公司进行了专项现场检查,现将
本次现场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上海尚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乎智能”)原系公司参股子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尚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尚乎”)持有其 40%
股份。2024 年 6 月 13 日,上海尚乎与施渝一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上海尚
乎受让施渝一持有的尚乎智能 60%股权,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尚乎智能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纳入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内。
尚乎智能于 2022 年 8 月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
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施渝一的个人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 7,700,000 元,该笔担保于上海尚乎受让尚乎智能 60%股权前产生。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前述担保已经解除,具体情况如下:
1、上海尚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情况
上述合同签订时,尚乎智能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施渝一 300.00 60.00%
2 上海尚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200.00 40.00%
合计 500.00 100.00%
因尚乎智能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故此,自 2024
年 7 月 16 日起,尚乎智能的对外担保构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
2、对外担保及解除情况说明
2022 年 8 月,施渝一与浦发银行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
合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7,000,000 元,贷款用途为个人生产经营,贷款期限为 3 年。尚乎智能与浦发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为前述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 7,700,000 元,担保对
应的借款期限为 2022 年 9 月至 2025 年 9 月。
上海尚乎未对前述担保进行表决同意,公司系自查发现尚乎智能存在前述担
保情形。2025 年 4 月 8 日,施渝一与浦发银行解除借款合同,尚乎智能与浦发
银行解除保证合同。
截至目前,尚乎智能的对外担保已全部解除,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保荐代表人
董橹冰、朱哲磊
(四)现场检查时间
2025 年 4 月 3 日
(五)现场检查人员
董橹冰、邓超
二、现场检查获取的现场检查资料和证据以及方法和措施
保荐机构在对安诺其进行日常持续督导工作时发现,公司未就上述对外担保未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荐机构发现上述事项后,督促公司采
取措施积极整改,同时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就上述事项在安
诺其办公场所进行了专项现场核查,具体核查程序和现场工作如下:
1、查阅尚乎智能的工商文件,结合管理层的说明,了解尚乎智能的历史沿革、股权变更的背景、对外担保的背景、未能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程序的原因及后续改进措施;
2、查阅尚乎智能所涉担保合同及对应借款合同,了解对外担保的具体内容及约定;
3、查阅尚乎智能所涉担保解除相关的借款结清网银截图、担保合同失效的网银截图、更新后的信用报告,确认公司对外担保已经解除;
4、获取公司各主体的信用报告,核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披露的准确性;
5、督促公司及其他相关方提高合规意识,有效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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