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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1 20:01:07 股吧网页版
安诺其: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2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专项鉴证报告

众会字(2025)第 00779 号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诺其股份”)编制的《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对专项报告的责任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安诺其股份管理层的责任。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安诺其股份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反映了安诺其股份 2024 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安诺其股份 2024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此页无正文)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黄 恺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舒颖菲

中国,上海 2025 年 4 月 10 日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编制的 2024 年度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7 年 11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37 号)核准,并经深交所同意,2017 年 11 月,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2,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5.8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9,04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3,866,037.73 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5,173,962.27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会计师”)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出具众会字【2017】
第 6312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2021 年 4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42 号)同意注册,2021 年 4 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3,966,942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3.6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9,999,999.46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5,895,251.83 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4,104,747.63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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