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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8 21:29:22 股吧网页版
海兰信: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10 号)同意注册。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兰信”、“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主承销商”或“保荐机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公司共发行股票 30,581,039 股,每股价格人民币 9.8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为 30,000.00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共计募集资金 30,000.00 万元,
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5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9,50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
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清华园支行
110905751110805 的人民币账户内。本次募集资金 30,000.0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律师费、会计师费用等共计(不含税金额)598.11 万元,实际可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29,401.89 万元。

国泰海通担任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国泰海通需履行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限为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持续督导期已届满,保荐机构将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 号

法定代表人 朱健

保荐代表人 张铎、王立泉

联系电话 010-83939268、010-83939266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发行人名称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065.SZ

注册资本 720,494,503 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7 号院 10 号楼 5 层 501

主要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7 号院 10 号楼

法定代表人 申万秋

实际控制人 申万秋

董事会秘书 杨晔

联系电话 010-59738832

四、保荐工作概述

国泰海通在承接持续督导工作期间,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一)督导公司规范运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二)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三)督导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进行事前或事后审阅;

(五)对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持续督导培训;

(六)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包括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及经营业绩的稳定性等。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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