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 1-12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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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5)第 110A009393号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兰信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 2024 年度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海兰信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海兰信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 2024 年度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海兰信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海兰信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4 年度专项报告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海兰信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06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73,000万元可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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