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300063 证券简称:天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3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毅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议事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就该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认真审议,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
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
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及 2025 年
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审计机构进行选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给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相关事项的鉴证工作,聘期一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议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于公司办公楼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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