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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5 19:09:16 股吧网页版
中能电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6


证券代码:300062 证券简称:中能电气 公告编号:2025-063

债券代码:123234 债券简称:中能转债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完善。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核心内容包括: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新增职工代表董事的规定;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章节。

此次修订涉及《公司章程》全篇,为突出本次修订的重点,本公告仅就重要条款的修订对比作出展示,其余只涉及部分文字表述的调整内容将不再逐一比对。本次修订包括了部分章、节及条款的新增或删除,序号相应予以调整。《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第一条 为维护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工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定本章程。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760.0663
55,760.0663 万元。 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
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
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
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
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手续。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产生及变更
方式按照本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新增条款 第九条(新增)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
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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