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5]D-0267 号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目 录
一、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5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5]D-0267 号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电气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中能电气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中能电气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中能电气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上述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能电气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中能电气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5]D-0267 号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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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天津市 2025 年 4 月 27 日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规定,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47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 12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40,485,829 股,发行价格为 9.88 元/股,募集资金共计为人民币399,999,990.52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432,062.06 元,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392,567,928.46 元。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
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1 月 1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立
信中联验字[2022]D-0002 号)。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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