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中联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中联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经天津市财政局津财会[2013]26号文件批复同意,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转制设立于2013年10月31日,持有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1160796417077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办公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16号中环电子计算机公司科研楼A楼南门2层。
总部设在中国天津市,执业网络遍及全国。在北京市、上海市、福建省、河北省、山东省、山西省、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四川省、深圳市、陕西省等地设有事业部和分所共15家。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天津市财政局核发的执业证书编号为12010023号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核发的证书编号为08181001号的《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原持有财
政部、证监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现已按照相关规定在财政部和证监会完成备案,可以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邓超。截至2024年末,合伙人48人,注册会计师2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37人。
3、业务信息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6,610.5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9,936.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850.77万元。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7家,年报审计收费含税总额3,554.40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2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二、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 立信中联在审计前通过对公司公告的定期报告、重大事项等了解后,与公司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制定了审计计划,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等与公司管理层、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二) 立信中联于 2024 年 11 月、12 月对公司 2024 年报进行了前期预审工
作,2025 年 1 月 15 日正式进场审计,经过两个阶段的审计工作,完成了所有审
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三)在审计过程中,立信中联针对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与审计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进行重点沟通。
经审计,立信中联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立信中联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立信中联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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