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9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对比表
全文中仅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或“监事会”表述、将“监事会”相关表述修改为“审计委员会”的内容不再特别列示。
原条款内容、序号 现条款内容、序号
第一条 为规范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
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行 第一条 为规范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为和运作程序,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 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决策主化、科学化,建立适应现代市场经济 行为和运作程序,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规律和要求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公司 民主化、科学化,建立适应现代市场经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济规律和要求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公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以及《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规,以及《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1人。董事会设董
第三条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
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和副
长1人,副董事长1至2人,不设职工代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表担任的董事。
选举产生。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
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更换。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
作; 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 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 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公司因《公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第(二) 司章程》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或者合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或者合 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在股东(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在股东 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发行股份、发行 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 项;
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 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 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 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项;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 (十三)向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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