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9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修订对比表
全文中仅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或“监事会”表述、将“监事会”相关表述修改为“审计委员会”的内容不再特别列示。
原条款序号、内容 现条款序号、内容
第一条 为规范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第一条 为规范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东方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 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股票、上市后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 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 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 计划募集的资金监管。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 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者募集说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者募集说 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 资金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要做到规
资金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要做到规 范、公开、透明。
范、公开、透明。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 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计的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计的 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
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
用于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
新增 能力和创新能力。募集资金不得用于
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
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
公司。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
或者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
资。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 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控制的 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
其他企业遵守本办法。 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和管理负责,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 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行使 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监督权。 益。
第九条 根据要求,公司在募集资金到 第十条 公司应当至迟在募集资金到
位的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 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 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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