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9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修订对比表
全文中仅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或“监事会”表述、将“监事会”相关表述修改为“审计委员会”的内容不再特别列示。
原条款内容、序号 现条款内容、序号
第一条 为规范为进一步完善东方财
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东方财富信息股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股东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人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相关 运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规定及《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件和《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保护
益。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
制订并解释。 责制定并解释。
第四十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第四十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
后实施。 后生效,修订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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