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15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 2024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为公司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朱振梅,1982 年 11 月生,博士学位,曾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
讲师,入选财政部“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党支部书记,中国审计学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上海灵动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宏基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认真自查,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会,董事会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均积极出席了上述会议。
任职期间,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积极沟通,详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议案内容,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的情况,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本人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12次,其中1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相关会议,未有缺席会议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公司于 2024 年 3 月制定了《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修订了《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截至报告期末,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2024年4月8日,本人同意独立董事李智平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相关业务状况进行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审计关注重点、报表主要指标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对于在审计过程中可能的关注事项进行细致询问,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提交高质量的审计报告,确保审计结果公正客观;每季度听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汇报,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有效性。
(六)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等各项会议,听取公司董事、管理层及工作人员对相关事项的介绍,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结合实地走访、现场调研、电话、邮件、网络通讯、会谈等多种方式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多方
了解公司日常经营和规范运作的情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及进展情况,本人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主动分享政策解读、宏观分析和市场案例,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本人 2024 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 21 天。
2024 年度,本人在现场工作及履职过程中,公司十分重视并积极配合、支持本人的工作,确保履行相应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信息,为有效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提供了足够的知情权与良好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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