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15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二〇二五年三月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
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
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
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
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
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
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
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
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
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
域。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以及全部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孙)公
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
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筹资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信息系统、对外担保、资产减值、风险管
理、关联方交易控制等。
子(孙)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重点业务领域及
部门的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以及控制活动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分
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等。
1. 治理结构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以及在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
层,并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要求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
形成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框架,并明确了股东会和股东、董事会和董事、
监事会和监事、经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职责。
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
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明确了股东会、董事
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权范围、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董
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是否遵守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
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公司的财务,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
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并对董事会的决议作出意见。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对属于监事会职
责范围的事项作深入的讨论、发表意见,并作出决议。监事会能发挥监督效能,
确保公司的财务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督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切实履
行诚信、勤勉的义务。
2. 组织架构
组织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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