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15 18:43:08 股吧网页版
蓝色光标: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5


证券代码:300058 证券简称:蓝色光标 公告编号:2025-051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5 年 10 月 15 日 15 时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0 月 15 日 15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0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5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 9 号恒通国际创新园 C9 楼公司会议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熊剑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5 人,共计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84,186,315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7.915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 1,71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25,585,415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4980%。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计1,715 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409,771,73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1.4136%。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1,71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60,052,566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7.2434%。

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京都”)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审议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88,125,7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176%;反对 17,630,2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24%;弃权 4,015,7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87,3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238,406,5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6763%;反对 17,630,2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795%;弃权 4,015,7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87,3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42%。

表决结果:经有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冈栋俊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86,225,2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538%;反对 19,290,9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77%;弃权 4,25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8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236,506,0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455%;反对 19,290,9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181%;弃权 4,25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64%。

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