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300058 证券简称:蓝色光标 公告编号:2025-019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及部分制度的议案》,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
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及需求,同时对《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章 程修改、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章程内容
第一条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北京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北京蓝色蓝色光标数据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光标数据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 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
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
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
代表人追偿。
第十三条
--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
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
必要条件。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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