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25 18:37:09 股吧网页版
万顺新材: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26


证券代码:300057 证券简称:万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6
债券代码:123085 债券简称:万顺转 2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关联董事对《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二、适用期限

董事的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生效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履行审批程序及执行之日有效。

三、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一)非独立董事

不在公司任职的外部非独立董事津贴为 8 万/年,按月或按季发放。
其他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所担任的具体岗位和职务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确定为 8 万/年,按月或按季发放。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福利补贴及中长期激励等。

基本薪酬占目标总薪酬不超过 50%,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综合考虑岗位职责、工作经验、从业年限、个人贡献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占目标总薪酬至少 50%:包括组织绩效薪酬和岗位绩效薪酬,其中组织绩效薪酬至少占 10%,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挂钩,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岗位绩效薪酬与岗位绩效指标达成情况挂钩,按月、季度考核分次或汇总发放。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年

绩效薪酬

职务 基本薪酬

岗位绩效薪酬 组织绩效薪酬

总经理 70-200 50-160 20-40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17-70 13-50 5-20

人、董事会秘书

福利补贴包括按国家规定交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及公司发放的过节费等其他福利补贴,具体按公司相关福利补贴规定执行。

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五、其他

(一)兼任不同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以薪酬孰高的原则确定。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公司董事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由董事长审批后发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缴纳,公司按规定进行代扣代缴。

(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具体薪酬调整依据为:

1、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2、通胀水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