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300057 证券简称:万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9
债券代码:123085 债券简称:万顺转 2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下午
14:30 在广东省汕头保税区万顺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杜成城先生主持,董事、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253,935,4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 897,741,579 股的 28.2860%。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72 人,代表股份 3,804,8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4238%。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 175 人,代表公司股份
257,740,3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28.7099%。其中,中小投资者及授权代表共计 173 人,代表公司股份 27,613,0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0758%。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孙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6,299,3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09%;反对 1,266,1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913%;弃权 174,76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172,0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817%;反对 1,266,1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854%;弃权 174,76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29%。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张圣怀律师、张玉慧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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