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18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 300055 证券简称: 万邦达 编号: 2025-020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董事会,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召集。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 合规性: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 2025年5月9日(星期五) 下午3: 00;
(2) 网络投票时间: 2025年5月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5月9日上午9:15-
9:25, 9:30-11:30, 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5月9日上午9:15-下午
3:00。
5.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 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
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为: 2025年4月30日
7. 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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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非中心22号楼4层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 及《202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的议案
√
2.00 关于《2024 年度财务报告》 的议案 √
3.00 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
4.00 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
议案
√
2.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 上述提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登载的相关文
件;
3.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按照相关规定, 公司就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
4.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
日在巨潮资讯网登载的相关文件;
5. 以上第7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 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
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 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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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以上通过。
三、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 2025年5月8日上午9: 00-11: 00, 下午14: 00-17: 00。
2. 登记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非中心22号楼
3. 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
会议的, 应持股东账户卡、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
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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