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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8-03 20:39:15 股吧网页版
鼎龙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8-04

证券代码:300054 证券简称:鼎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9债券代码:123255 债券简称:鼎龙转债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8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送达,2026年 8月 3 日采取
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朱双全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近期受外围市场多重因素影响,公司股价出现较大幅度下跌,并与公司基本面情况出现一定程度背离。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 36 个月内出售完毕,尚未出售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赞成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仍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内(2026年7月6日至2026年7月31日)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超过20%(2026年7月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90.56元/股,2026年7月31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68.68元/股),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监管指引》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回购股份情形。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赞成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3、回购股份的方式和价格区间

(1)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2)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8元/股,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28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562,500股,约占本公司截至目前已发行总股本954,493,760股的0.16%;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28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81,250股,约占本公司截至目前已发行总股本954,493,760股的0.08%。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规定,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赞成 9票,反对 0 票,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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