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不提前赎回“鼎龙转债”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龙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鼎龙股份不提前赎回“鼎龙转债”相关事宜进行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477 号)核准,湖北鼎
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鼎龙股份”)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91,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每张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 9,100,000 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1,000 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起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鼎龙转债”,债券代码“123255”。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及转股价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5 年 4 月 9 日)
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5 年 10 月 9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1 年
4 月 1 日)止(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
不另计息)。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 28.68 元/股。鉴于公司完成了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工作,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分配实施后,“鼎龙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8.68 元/股调整为 28.5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因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鼎龙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28.58 元/股。
(三)可转债回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鼎龙转债 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鼎龙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本次回售申报期为 2025 年 12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5 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相关文件,“鼎龙转债”本次共回售 20 张,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鼎龙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鼎龙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 2025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6 年 1 月 7 日,公司股票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鼎龙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28.58 元/股的130%(含 130%,即 37.15 元/股),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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