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证券代码:300054 证券简称:鼎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6债券代码:123255 债券简称:鼎龙转债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和“鼎龙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电半导体材料上游关键原材料国产化产业基地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光电半导体材料研发制造中心项目”。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近日公司新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相关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477 号),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91,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 9,100,000 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91,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88.219914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711.780086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
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由其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出具了《湖
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E10082 号。
二、本次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新开立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光电半导体材料研发制造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湖北鼎龙控股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127902309610001 光电半导体材料研
份有限公司 汉分行 发制造中心项目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 (甲方)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乙方)以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下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光电半导体材料研发制造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李莎、刘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5 日前)向甲方出具专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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