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静)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 2024 年的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黄静,女,1964 年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曾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市场营销与旅游管理系主任,招商银行总行营销顾问,湖北省烟草专卖局营销顾问,天津师范大学兼职教授。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高等院校市场学研究会荣誉理事,湖北省市场营销学会常务理事,营销科学学报编委。2022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目前,本人担任顺丰同城(09699. HK)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4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
重大业务往来。本人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 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历次召开的董事会和公司股东大会,公司的董事
会、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 合法有效。2024 年度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
本人出席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9 次
通讯或 是否连续两次
应出席 亲自出 缺席次
董事姓名 具体职务 委托表 未亲自出席会
次数 席次数 数
决次数 议
黄静 独立董事 9 3 6 0 否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1 次
黄静 独立董事 1 1 0 0 否
本人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并且认 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4年度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的所有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 会。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报告期内,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 员,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主持日常会议,对公司非
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工作经验、学历等进行认真审核,并进行持续 关注,保证其任职期间任职资格合法、有效,以规范公司运作。
2、2024年度,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状况,认真审阅各次董事会的议案,按照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并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 中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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