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向子公司提供借款方式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龙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鼎龙股份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方式实施募投项目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477 号),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91,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 9,100,000 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1,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88.219914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711.78008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出具了《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E10082 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及各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已经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共同签订了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使用
(万元) 金额(万元)
1 年产 300 吨 KrF/ArF 光刻胶产业化项目 80,395.30 48,000.00
2 光电半导体材料上游关键原材料国产化产业基地项目 23,458.74 17,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6,000.00 26,000.00
合计 129,854.04 91,000.00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方式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年产 300 吨 KrF/ArF 光刻胶产业化项目”和“光电半导体材料上
游关键原材料国产化产业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均为子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使用合计 65,000 万元的募
集资金通过借款的方式提供给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单位:万元
序号 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 通过借款方式提供给募投
投入金额 项目实施主体的资金
1 鼎龙(潜江)新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 300 吨 KrF/ArF 光刻胶产业 48,000.00 48,000.00
化项目
2 鼎龙(仙桃)新材料有限公司 光电半导体材料上游关键原材料 17,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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