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30
证券代码:300053 证券简称:航宇微 公告编号:2026-006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中小投资者单
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于 2026 年 1 月 15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30 日 15:00,召开地点为珠海市唐家东岸
白沙路 1 号欧比特科技园研发楼一楼会议室。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6 年 1
月 3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3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经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颜志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99 人,代表股份 115,753,69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1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99 人,代表股份115,753,6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10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98 人,代表股份 9,849,403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98 人,代表股份 9,849,4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34%。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通过现场及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5,006,6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47%;
反对60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96%;弃权14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02,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4158%;反对 60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070%;弃权 14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72%。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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