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42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人民
币普通股(A 股)78,978,102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3.70 元,
共募集股款人民币 1,081,999,997.4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15,039,799.96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066,960,197.44元,已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 3 月 27 日存入本公司开立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国防大厦支行开立的8110901013600668798 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2,016,615.10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64,943,582.34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8]000185 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1、募集资金净额 106,494.36
2、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21,776.72
3、截至上年末募集资金到位后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99,259.92
(-)
4、加: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手续费净额(+) 6,136.42
5、本年度直接投入募集项目总额(-) 2,120.00
6、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性质的结构性存款和 11,100.00
其他保本理财产品(-)
7、募集资金 2024 年 12 月 31 日应结存余额(1- 150.86
3+4-5-6)
8、募集资金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实际结存余额 150.86
差异 -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随时接受公
司保荐机构的监督。在 2018 年 3 月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10.82 亿元项目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为募集资金开设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专户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专户。
2018 年 4 月,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将募投项目
中“‘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珠海欧比特卫星大数据有限公司(简称卫星大数据公司)。卫星大数据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2 年 4 月,公司、卫星大数据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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