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 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础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金融中心 A 座 24 层
历史沿革: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99 年 1 月,
2013 年 11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总部设在北京,现已在河北、北京、上海、重庆、河南、广东、湖南、江西、浙江、海南、安徽、新疆、四川、黑龙江、福建、青海、云南等省市设有 35 家分支机构。
人员信息: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 187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804 人;注册会计师中有 33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截至 2024 年底共有从业
人员 2898 人。
业务信息:2024 年事务所业务收入(未经审计)99,115.12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87,645.2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9,661.81 万
元。2024 年出具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 89 家,财务报表审计收
费 11,285.00 万元,资产均值 124.75 亿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6 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4 年 5 月 20 日,
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兴财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财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评估、风险及舞弊风险的评估及相关应对措施、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2、审计委员会在 2024 年度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按照相关要求,保持与年审会计师沟通,积极履行职责,在审计期间沟通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按时披露,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与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针对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在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审计报告初稿,听取年审会计师的意见,并与之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
3、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2024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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