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300053 证券简称:航宇微 公告编号:2025-017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过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13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金融中心 A 座 24 层
历史沿革: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99 年 1 月,
2013 年 11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总部设在北京,现已在河北、北京、上海、重庆、河南、广东、湖南、江西、浙江、海南、安徽、新疆、四川、黑龙江、福建、青海、云南等省市设有 35 家分支机构。
人员信息: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 187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804 人;注册会计师中有 33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截至 2024 年底共有从业
人员 2898 人。
业务信息:2024 年事务所业务收入(未经审计)99,115.12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87,645.2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9,661.81 万
元。2024 年出具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 89 家,财务报表审计收
费 11,285.00 万元,资产均值 124.75 亿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6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4 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27 亿元,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余额 10,152.13 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职业风险基金合计 4.28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3.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
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纪律处分 4 次。58 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8 次、监督管理措施 25 次、
自律监管措施 6 次,纪律处分 4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单鹏飞,注册会计师,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0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有兼职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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