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9-30
证券代码:300052 证券简称:中青宝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二〇二六年九月
声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摘要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二、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权益合计不超过990.00万份/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3.78%(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为26,185.87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权益830.00万份/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3.1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83.84%。预留权益16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61%,预留部分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16.16%。具体安排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3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6,185.87万股的1.34%。其中首次授予310.00万股,占本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8.57%,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6,185.87万股的1.18%;预留40.00万股,占本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1.43%,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6,185.87万股的 0.15%。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640 .00万份股票期权,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6,185.87万股的2.44%。其中首次授予520.00万份,占本计划拟授出期权总数的81.25%,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6,185.87万股的1.99%;预留120.00 万份,占本计划拟授出期权总数的 18.75%,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6,185.87万股的 0.46%。每份股票期权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拥有在行权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本激励计划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四、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含预留)7.62元/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含预留)为10.88元/份。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21人,包括在公司任职的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骨干、核心技术骨干、核心业务骨干,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六、本激励计划有效期
本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之日或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和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4个月。
七、本激励计划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合法自筹资金,公司承诺不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权益提供贷款、贷款担保,以及任何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
八、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