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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7 19:23:12 股吧网页版
ST中青宝:关于实际控制人自愿承担公司民事赔偿责任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7


证券代码:300052 证券简称:ST中青宝 公告编号:2025-047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自愿承担公司民事赔偿责任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瑞杰先生于《承诺函》项下所作承诺系其自愿替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公司向投资者承担的赔偿责任以生效民事判决或其他有权机构确定金额为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近日,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24)粤民终1510-1520号《民事判决书》,根据判决书认定的情况,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公司应向相关11名投资者赔偿损失共计556,568.76元,李瑞杰先生对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瑞杰先生对上述案件所涉赔偿事项已出具《承诺函》。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稳定市场预期,李瑞杰先生自愿单独承担上述案件最终判决结果需要公司承担的全部赔偿责任,并承诺赔偿后不向公司追偿。

上述事项已于2025年11月17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逸伦先生回避表决。同时,独立董事已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李瑞杰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其直接持有公司833,9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其与妻子张云霞女士间接持有公司44,044,878股,占公司总股本16.82%,合计持股比例为17.1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李瑞杰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经查询,李瑞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瑞杰先生出具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若案号为(2024)粤民终1510-1520号的二审案件二审判决最终出具判决或者达成调解,不论判决和调解结果需要本人及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承担多少赔偿责任,本人均自愿单独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我本人赔偿后,不向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追偿。”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关联定价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稳定市场预期,有利于帮助公司有效化解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交易外,202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李瑞杰先生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并经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帮助公司有效化解风险、维护公司以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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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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