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7
证券代码:300052 证券简称:中青宝 公告编号:2025-005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
公告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云霞女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429、证监立案字007202425号),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云霞女士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
及实际控制人张云霞女士进行立案。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刊登在《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告实际控制人李瑞杰先生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
《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7202435 号),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瑞杰先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实际控制人李瑞杰先生进行立案。本次立案原因与前期张云霞女士被立案调查的原因系同一事项,不存在新增涉嫌违法违规
事项的情形。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
“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深证监处罚字【2025】5 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具体内容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李瑞杰先生、张云霞女士、李逸伦先生、张超先生、张思群先生、高国舟先生: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青宝或公司)及李瑞杰、张云霞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我局调查完毕,我局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你们享有的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明,中青宝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2019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9 年至 2021 年期间,中青宝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腾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宝腾互联)与深圳市高德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德信)签订采购合同,后与高德信介绍的深圳市圳通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盟邦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利众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深圳市贝文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昊力泰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浩明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等 6 家公司(以下统称相关公司)签订相同标的的销售合同。高德信将合同款项转给相关公司,经由宝腾互联最终转回高德信。上述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
宝腾互联通过前述虚构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其中,2019 年度虚增营业收入 3,361.32 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 7.17%,虚增营业成本 2,527.92 万元,虚增利润 833.40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4.96%;2020 年度虚增营业收入 2,809.43 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 9.56%,虚增营业成本 2,111.32 万元,虚增利润 698.11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5.45%;2021 年度虚增营业收入 1,787.83 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 5.03%,虚增营业成本 2,509.22 万元,虚减利润 721.39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3.17%。中青宝披露的 2019 年至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3 年 12 月 29 日,中青宝实际控制人张云霞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于当日被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中青宝及其实际控
制人李瑞杰不晚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知悉张云霞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依据 2019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十一项的规定,中青宝应当及时披露上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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