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10-25 15:33:19 股吧网页版
琏升科技: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10-26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琏升科技 公告编号:2026-080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续聘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09 日

拟聘任事务所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

拟聘任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童益恭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量为 73 人、注
册会计师人数为 33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85 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0,375.59 万元,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为 39,762.33 万
元,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为 24,121.82 万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96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
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 14,723.06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7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
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26.55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不
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的情况。2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叶如意,注册会计师,2013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1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福光股份、招标股份等 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郑深,注册会计师,2020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3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琏升科技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敏,注册会计师,2006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7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海峡环保、福日股份、博思软件、东方锆业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叶如意、签字注册会计师郑深于 2025 年 3 月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
函,除此外,项目合伙人叶如意、签字注册会计师郑深、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敏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合伙人叶如意、签字注册会计师郑深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敏,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参考市场价格定价。本期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74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
用 20 万元(含税),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 94 万元(含税),系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