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琏升科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年9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3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5 年 9 月)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公司制订本 券法》(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章程。 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公司由厦门三五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依法 公司由厦门三五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依变更设立,厦门三五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法变更设立,厦门三五互联科技有限的原有股东即为公司发起人;公司于 公司的原有股东即为公司发起人;公
2007年8月29日在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 司于 2007 年 8 月 29 日在厦门市工商
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公司现营业执照号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200751642792T。 91350200751642792T。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71,976,690 元。 372,017,690 元。

第八条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
表人,董事长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第八条 其产生及变更方式按照本章程相关规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定执行。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
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
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
追偿。

第九条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
责任。

第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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