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3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树立尊重投资者及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二)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
(三)建立一个稳定、优质的投资者基础,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四)使广大投资者了解、认同、接受和支持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促
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六)提高公司披露透明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与方式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一)投资者;
(二)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监管部门等相关政府机构;
(五)其他相关机构或个人。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
(二)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三)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
(四)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五)公司的文化建设;
(六)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七)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八)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九)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八条 公司应当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公司官网、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投资者教育基地等渠道,利用中国投资者网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的网络基础设施平台,采取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接待来访、座谈交流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沟通交流的方式应当方便投资者参与,公司应当及时发现并清除影响沟通交流的障碍性条件。
第九条 根据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进行披露的信息必须于第一时间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布,公司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公司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形式代替公司公告。公司应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的报道,不应以宣传广告材料以及有偿手段影响媒体的客观独立报道。公司应及时关注媒体的宣传报道,必要时可适当回应。
第四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及职责
第十条 董事会负责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并负责检查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落实、运行情况。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证券部是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负责开展公司投资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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