琏升科技董事长和总经理被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来源:财中社
财中社1月27日电琏升科技(300051)发布公告,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警示函指出,经查公司在网络域名业务采用总额法核算,相关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相关规定。同时,公司对于部分存在免租期的产业园租赁业务,对租赁的免租期在所属租赁合同的第一个租赁年度内进行摊销,而不是在整个租赁期内进行摊销,相关会计处理不符合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导致公司2023 年年报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会计科目列报金额不准确。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黄明良、公司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杨苹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披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对以上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并在收到决定书的10个工作日内向江苏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2024年前三季度,琏升科技实现收入3.11亿元,归母净利润-66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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