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8
证券代码:300050 证券简称:世纪鼎利 公告编号:2026-013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全体董事对《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将其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方案制定及实施程序
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
四、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1、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8 万元/年,按月发放;
2、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和工作职责,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其他报酬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3、在公司未同时担任其他职务且不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础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部分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制度进行考评后决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五、其他说明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扣除应由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其他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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