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17 18:26:15 股吧网页版
世纪鼎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8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20 年 11 月 25 日

3、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 号 704 房-2

5、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6、人员信息: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广东司农”)从业人员 436 人,合伙人数量为 3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7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92 人。

7、业务信息:2025 年度,广东司农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3,529.21 万元(未
经审计),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2,194.0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7,160.34 万元。
2025 年度,广东司农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客户数为 49 家,主要行业
有:制造业(2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批发和零售业(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建筑业(2);采矿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教育(1);不含税审计收费总额 5,407.17 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广东司农会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广东司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2025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 年 12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
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公司管理层召开 2025 年年度报告第一次沟通会议,对公司2025 年度审计计划,包括审计范围、时间安排、人员安排、重点审计领域等问题进行了沟通,并督促广东司农按照工作进度,投入足够的审计人员,按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2、2026 年 3 月 4 日,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
计师及项目经理、公司管理层召开 2025 年年度报告第二次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对 2025 年度审计初步结果、财务报表分析、重点关注事项、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讨论,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

3、2026 年 3 月 13 日,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
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公司管理层进行 2025 年年度报告第三次沟通,对公司审计意见类型、已审财务报表进一步调整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对所述事项无异议。同日,2026 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广东司农在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够较好地安排审计计划,合理配置审计资源,独立审计,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