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证券代码:300049 证券简称:福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1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蒙古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相关责任人员采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内蒙古监管局(以下简称“内蒙监管局”)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出具的《关于对内蒙古福
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32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公司对《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董事长和管理层高度重视,召集相关部门对《决定书》中所提及的问题进行全面的梳理和深入分析,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明确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计划,并完成整改方案实施。现将公司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问题一:公司对境外子公司管理内部控制不完善
公司未建立母公司对重要境外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公司内设部门未对境外子公司开展检查和监督,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 号)第九十四条第一款、《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25)5 号)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整改措施:
1、公司已制定《福瑞股份:境外子公司管理办法》,完善母公司对重要境外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框架,进一步明确了重要境外子公司在战略规划、重大决策、合规经营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2、公司审计部已对重要境外子公司发出审计通知书,同时委托专业机构协助公司对重要境外子公司开展专项内部审计,保障内审工作的专业性和执行效果。
3、公司将严格依据《福瑞股份:境外子公司管理办法》,落实对重要境外子公司的常态化检查与监督,持续提升规范运营与风险管控能力。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整改责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财务与经营管理部、综合管理部;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并持续规范。
问题二:公司收入核算不规范
一是公司药品销售出库即确认收入,导致 2023 年半年报、2023 年年报、2024 年半
年报、2024 年年报分别提前确认收入 240.89 万元、288.10 万元、567.03 万元、134.17 万
元,影响了 2023 年、2024 年定期报告有关财务信息披露准确性,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第 14 号--收入》第四条、第十三条规定。二是 2023 年 6 月公司对一笔附有销售退回条
款的药品销售全额确认收入,该笔药品 8 月退货入库,公司未在当月进行会计处理。该事项导致 2023 年半年报披露不准确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第三十二条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54 号)第六十二条规定。三是公司在 2023 年、2024 年会计核算时,未合理估计药品销售合同中销售折让、销售返利等可变对价,销售收入以全额确认,并在支付给客户销售折让、销售返利等可变对价时冲减销售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
整改措施:
1、全面规范收入核算。一是公司已严格遵循会计准则确认收入,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核心判定标准,以客户签收确认为依据进行财务处理。二是公司已建立涵盖销售退回、销售折让、销售返利的会计估计流程,完善相关协议的审核流程,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与联动,杜绝全额确认,合理判断可变对价。三是公司已加强总账审核,月度结账管理工作中的收入核算复核监督,确保定期报告真实、准确。
2、公司已组织业务及财务人员开展专项培训,系统学习收入准则及相关内控管理要求,提升业务判断与核算实操能力。
3、公司审计部已将针对销售退回、销售折让、销售返利等关键条款的约定与执行情况,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合规性与准确性,纳入 2026 年度审计计划。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整改责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财务与经营管理部;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并持续规范。
二、整改情况总结
通过此次内蒙监管局对公司进行详细、全面的现场检查,公司深刻认识到在公司治理、财务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本次现场检查对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管理、财务会计核算专业性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公司将以此次检查整改为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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