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参与公司经营发展的讨论,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1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会次数
郭朋 7 1 6 0 0 否 1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会议作出的决议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根据规定就公司的相关事项在决策前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2024年1月31日,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上,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上,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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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办法(修订稿)》、《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收购杭州睿颖健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部分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人力资源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四次,人力资源与薪酬委员会会议二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一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切实履行了自身责任和义务。
在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在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在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在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在第八届董事会人力资源与薪酬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人力资源与薪酬委员会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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