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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瑞股份:1、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04)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2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 3
第三章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4
第四章 股东会的召开 ...... 6
第五章 对董事会的特别授权 ...... 12
第六章 附则 ...... 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公
司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
处分。股东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应当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
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二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内蒙古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本规则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会。

第七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 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公告。

第八条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
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 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的
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当征得监事会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者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未作出书面反馈的,视为董
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九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 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 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的
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在收到请求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通知中
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连续 9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可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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