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4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会次数
郭晋龙 7 1 6 0 0 否 1
本人对各次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上述事项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就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024年1月31日,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上,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上,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收购杭州睿颖健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部分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本人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本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在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上市公司制度完善及薪酬考核体系等方面均发表了建议和意见。
在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在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在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在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在第八届董事会人力资源与薪酬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在第八届董事会人力资源与薪酬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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