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了规范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的资金筹集和使用均须以《公司章程》为依据,按照《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细则》和《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
三、公司财务部门要认真做好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正确使用会计科目,会计核算必须符合国家统一规定,会计记录以实际发生的合法凭证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项目完整、手续齐备、资料可靠。
四、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管理工作,应接受税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及其他相关政策,依法计算缴纳国家税收及相关费用。
五、公司加强经营管理,勤俭节约,增收节支,降低成本和费用,确保财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金使用效果,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六、公司在年度终了时,应将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其他有关附表等在下一年度四月三十日前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供股东查阅。
第二章 财务组织体系及机构设置
一、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实施。
二、财务总监为公司主管财务工作负责人,对董事会负责,向总经理报告。财务总监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与聘用程序进行聘用或解聘。
三、公司设置财务部,具体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事项。财务部应配备与工作相适应、具有专业知识和资质的财务人员。
第三章 子公司财务管理
一、公司对子公司财务工作实行统一的业务管理、指导与监督考核。
二、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由公司选派,向财务总监报告。
三、子公司必须采用公司统一的会计政策,使用指定的财务软件进行会计核算工作。
四、公司对会计科目的设置及使用进行统一管理。确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或变更会计科目的,子公司财务部需提交《会计科目变更申请》,列明变更原因、变更内容,报公司财务总监批准后,由系统管理员在财务系统中进行相应变更。
第四章 货币资金管理
一、现金管理
1.公司及子公司的现金使用范围应符合国家《现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超出结算起点的付款应通过银行账户结算。公司及子公司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
2.财务部应当建立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严格禁止由一人办
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财务部每日除按照次日需求保留部分库存现金外,其余现金应每日存入银行,未存入银行的现金应存放在保险柜内;库存现金限额为 1 万元人民币,对于因业务需求而超出限额的必须经财务部经理批准。企业现金的存入及取出应切实做好安全保卫措施。
4.财务部对收到的现金必须办理入账登记手续,不得坐支现金;不得以借款单抵充库存现金,不准因私借支现金,不准保存账外现金,不得公款私存。
5.现金收入应当立即开具收款收据。
6.出纳人员必须依据经审核批准的支付凭证支付现金,不得受理未按规定审批的付款业务。
7.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明细账,逐笔记载现金收付,并结出库存余额。账目应当日清月结,账款相符。财务部经理应在每周最后一个工作日进行监盘,并在《现金盘点表》上签字确认。如发现短款、假币,应由出纳人员先行补足,待查明原因后经批准再进行处理。
8.对未按上述现金管理规定执行的当事人每发现一次扣发一日工资,若造成损失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相关责任人的直接上级承担连带责任。
二、银行账户管理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开立银行账户(含网络平台开通的收款账户),按银行名称和账号分别开设银行存款日记账,并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进行登记。
2.公司银行账户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开立和使用,不得出借银行账户,不得为
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对不再使用的账户应及时办理销户手续。银行账户的开立与注销审批流程:财务部出纳-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
3.公司所有银行账户的印鉴必须分人保管,不得由一人同时保管财务专用章和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