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康新能: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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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10-09
合康新能: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2026年9月2日出具的《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020081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
求,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发行人会计师”)作
为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康新能”“公司”、“发行人”)的审计机
构(于2024年、2025年及2026分别出具了(众环审字(2024)0200813号、众环审字(2025)
0202668号、众环审字(2026)0200847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6年1-6月的数据未经
审计),会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
构”“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律师”“发行人律师”)
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审核问询函所列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现回复
如下,请予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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