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8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康新能”)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6年2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2 月 25 日通过即时通讯工具、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
全体独立董事。本次会议应表决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独立董事 3 人。经全体独立董事推举,由独立董事曾一龙主持。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颁布实施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过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
与会独立董事对下列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集团”),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的价格为 5.73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 A 股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均价=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
股票交易总量)。
若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审核要求而调整本次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的,则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的数字取整,即小数点后位数忽略不计),即 288,234,136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或根据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回购注销股票、除权除息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及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6)限售期
若本次发行完成后,美的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未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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