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8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
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公告编号:2026-021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
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康新能”)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按照相关要求,公司现将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相应的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形。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1、《关于对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1〕第 22 号)
2021 年 2 月 24 日,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对公司出具了《关于对北京合
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1〕第 22号),主要内容如下:
“2021 年 2 月 10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自查涉及违规担保事项的公告》,
2018 年 12 月和 2019 年 1 月,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武汉合康动力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合康动力”)债务提供担保,金额合计 2,131.91 万元。截止目前,已协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
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议解除担保责任金额和合康动力已偿还金额合计 1,452.75 万元,担保余额 679.16万元。上述担保协议系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叶进吾直接安排签署,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和及时披露。
你公司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9.11 条、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7.1.14 条规定。叶进吾的上述
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3.1.5
条和第 3.1.7 条规定。
请你公司董事会和相关当事人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整改情况:
针对此次违规担保事项,公司与叶进吾进行了充分沟通,特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叶进吾及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上丰”)已对上述违规对外担保提出反担保措施,具体如下:(1)公司及子公司尚欠付上海上丰及叶进吾控股的企业共计 596 万元,上海上丰、叶进吾同意以此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如公司实际承担前述违规担保的保证责任,公司有权对等扣减应付给上海上丰及叶进吾控股企业的欠款。(2)上海上丰及叶进吾将 226 万元汇入公司银行账户作为保证金,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如公司实际承担前述违规担保的保证责任,公司有权扣减保证金。
截至目前相关违规担保已解除,详情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7 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和违规担保解除完毕的公告》(2021-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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