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5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6-002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名单进行了核查,现就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说明如下: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1、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3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
公告,并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起在公司内部发布了《合康新能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6 年 1 月 9 日,在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
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映。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截至 2026 年 1 月 9 日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
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在公示期间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
2、关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并结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除 1 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外,列入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称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除 1 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外,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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